主要职责:制定相关后勤管理规章制度;负责院本部和芦城分校区的环境卫生、在建工程、水、电、房屋、公务用车派遣、车辆租赁、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国有资产清理、设施设备维修、教职工及芦城校区学生用餐、住房补贴、医保服务、子女统筹、节能、建筑数据统计、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等工作。
负 责 人:臧波
工作电话:010-87280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