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体育职业学院(http://www.bjtzhy.org)是北京市体育局直属公益一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以培养优秀职业运动员为主要宗旨,兼顾社会体育和体育产业人才的培养,是北京地区唯一的高等体育职业院校,学院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4号。因工作需要,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健康标准;
3.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的社会人员以及京籍应届毕业生。京籍应届毕业生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按时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京籍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京籍毕业生;2021年9月1日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留学回国人员;社会人员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的人员(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4.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北京体育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北京体育职业学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18日16:00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考生所报岗位均取消报名资格。
3.所需材料
(1)《北京体育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请勿修改或转换表格格式)的电子版。信息须逐项填写、无内容项要注明“无”,报名表右上角插入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本人签字栏内须本人签字(打印签字拍图上传)。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户口簿首页、本人所在页及变更页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毕业生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扫描件;
(5)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将上述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包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BTZYRSB@126.com。邮件主题及压缩包文件名均为:岗位序号+报考岗位+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如未标注致使未成功报名由本人负责。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详实,清晰可见,因提交材料无法辨识致使未成功报名由本人负责。
4.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由学院网站或公众号公示通知,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期间发现不符合条件考生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二)考试方式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相关信息在北京体育职业学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2.笔试:采取线上或线下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包括综合素养、基本能力,以及与聘用岗位相关的知识和能力。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全程录像。
3.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形象仪表以及相关专业能力等方面。应聘公共基础部岗位、竞技体育系部分岗位、社会体育系部分岗位,面试需要组织专业考试(进行课程试讲)。面试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50%)。面试全程录像。
4.合格分数线: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考察人选。
(三)岗位递补:因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岗位拟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3的,可从该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但最多不超过1:3的比例(笔试成绩并列的除外)。
(四)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以综合成绩确定名次,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公布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公布面试、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六)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本人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七)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担。
(八)考察:招聘单位到应聘人员的原所在单位进行考察或原单位提供材料,查阅考生档案,核实其经历及学历,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
(九)公示报批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将有关材料报上级单位办理核准、调入和备案手续。经批准后,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一般应在45天内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三、需说明事项
(一)考生应自觉配合招聘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隐瞒或谎报旅行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考生应在考前14天内对自身健康状况进行检测;考前14天及考试期间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注意做好个人防护。考试当天,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北京健康宝为“未见异常”且分别持本人笔试、面试前72小时内采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抗原检测不能替代核酸检测)及已签字的《北京地区2022年度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的考生,方可进入考试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全程佩戴口罩。
在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视疫情发展,如遇国家或北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工作及疫情防控要求将适时予以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应聘人员须按照我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完成应聘材料填报、考核、体检、档案审查、政审、聘用及疫情防控等工作。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视为主动放弃应聘。
(三)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四)社会人员在报名应聘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须协助聘用单位及时办理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明明、俞子超
联系电话:010-87280852、010-87806970
附件:
3.北京地区2022年度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